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诠释启示录 #667

667.“看见他们的

667.“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”表示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的人来说,一种焦虑的状态。这从“大大惧怕”和“看见他们的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大大惧怕”是指一种焦虑的状态,因为在圣言中,“惧怕”表示人之内层的状态的各种变化,因而在此表示一种焦虑的状态;“看见他们的人”是指对那些无法忍受见证人的同在,从而杀害并抛弃他们,然后当看见他们还活着时,感到心灵的悲伤和内心的焦虑之人来说,因此,它是指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来说。这句话描述了在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,那些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的状态;那时,这些人就因那些接受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、构成新教会之人的同在而陷入焦虑;但这种情况发生在灵界,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;因为灵界有情感的交流;那时,属于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,并在一些人身上开始的属灵情感就以这种焦虑击打恶人。因此,这就是“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”的意思。


真实的基督教 #309

第五诫 不可杀人

第五诫  不可杀人

309.在属世意义上,“不可杀人”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,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,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。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,因为对许多人来说,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,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。从广泛意义上说,谋杀包括敌意、仇恨和报复,它们呼出杀戮,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,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。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;因此,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。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“谋杀”,不是行为中的“谋杀”;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,或报复和复仇,就会爆发为行动,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,尤其如此。仇恨就是谋杀,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:

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,不可杀人;凡杀人的,必有审判的危险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,必有审判的危险。凡骂弟兄拉加的,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,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,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。(马太福音5:21, 22)

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,也属于意愿,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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